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农业农村局、公安局,雄安新区综合执法局、公安局:
针对现阶段注水肉犯罪多发、易发态势,为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行动,严厉打击给畜禽、畜禽产品打药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犯罪行为,不断优化农产品市场环境,省农业农村厅、省公安厅研究决定,自9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5个月的畜禽屠宰联合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重点
(一)排查重点。畜禽养殖场、畜禽定点屠宰企业、私屠滥宰黑窝点、兽药生产销售企业和从业人员,特别是有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前科的企业及人员;畜禽定点屠宰企业场内的山东沂南籍、天津宝坻籍从业人员。
(二)打击重点。生产、销售违禁药物(含肾上腺素、阿托品等)的;从事打药、注水犯罪的;屠宰销售有毒有害注水猪肉的。
二、工作内容
(一)农业农村部门
调取2020年以来畜禽屠宰案件查处情况,包括:行政执法检查、接收举报核查、行政执法查处、案件移送等情况,检查是否存在以罚代刑的情况。重点检查以下内容:
1.畜禽定点屠宰企业是否违法给畜禽、畜禽产品注水或者注入其他物质。
2.待宰畜禽是否执行宰前停食静养12个小时以上。
3.是否出借、转让畜禽定点屠宰证书或者畜禽定点屠宰标志牌。
4.是否建立或者实施肉品品质检验制度。
5.台账填写是否及时,是否如实记录其屠宰的畜禽来源和畜禽产品流向。
6.是否落实守法诚信经营。
(二)公安机关
通过主动摸排、联合执法、抽样检测、群众举报、行政移送等渠道,严厉打击涉及面广、社会影响大、群众反响强烈的注水肉犯罪活动,力争侦破一批大要案件,捣毁一批犯罪窝点,斩断一批犯罪链条,严惩一批犯罪分子,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对注水肉犯罪形成强大震慑,使从事犯罪的停手、图谋犯罪的退却,有效将注水肉违法犯罪遏制于萌芽状态。
三、方式方法
(一)现场检查。畜禽屠宰执法检查要按照“分级实施、全覆盖”的原则组织开展。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联合检查辖区内所有畜禽定点屠宰企业。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联合对辖区畜禽定点屠宰企业进行抽查,抽查比例不少于30%。
(二)突击检查。省农业农村厅、省公安厅将对重点区域、重点畜禽定点屠宰企业进行突击检查。
(三)座谈交流。结合“访企问需”活动,组织召开管理人员、畜禽定点屠宰企业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了解注水、注入其他物质的方法和手段,听取打击注水、注入其他物质等有关案件和相关建议,查阅畜禽屠宰执法工作有关文件、执法案卷等资料,提出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
(四)总结研判。认真梳理近年来本区域注水肉犯罪处理情况,分析注水肉违法犯罪的形势特点,明确重点类型、重点区域和重点人员,开展针对性打击。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地要全面认真落实习总书记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树立危机意识,强化底线思维,紧密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严厉打击给畜禽注水、注入其他物质等违法行为,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强联合执法力度,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建立健全行刑衔接机制,加强信息交流、情况通报、案件会商,认真做好案件线索通报移交工作,共同开展兽药、养殖、屠宰行业的专项检查、集中整治、联合打击等工作。
(三)加大打击力度。各地要加大暗访和检查力度,对有价值的案件线索,迅速组织精干力量深入分析研判,集中精力,开展专案攻坚。要全力缉捕犯罪幕后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彻底打击违禁药水生产窝点、批发团伙,打药注水团伙和制售注水肉的屠宰场,坚决给予全环节、全链条彻底摧毁,防止其死灰复燃。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地要及时报送查处的典型案例和好做法,确保信息和数据的准确、鲜活。畜禽屠宰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总结请于2021年1月31日前分别报省农业农村厅、省公安厅。各市农业农村局、公安局明确一名联络员,9月5日前分别将名单报省农业综合执法局、省公安厅食药总队。
省农业农村厅联系人:肖仲平,电话:0311-86256335,电子邮箱:hbsnyzhzfj@163.com。
省公安厅联系人:徐 峰,电话:0311-66996511。
附件:1.畜禽定点屠宰企业现场检查情况登记表
2.联络人员名单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河北省公安厅
2020年8月28日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 河北省公安厅关于开展畜禽屠宰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