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对36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开展核查处置的通知》(市监食检函〔2020年〕850号),涉及我省食品生产和经营企业各1家,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网络食品交易平台的天猫康思农官方旗舰店(武汉农贸世纪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武汉康思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洋槐蜜
(一)抽检基本情况
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受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委托,对浙江天猫网络有限公司网络食品交易平台的天猫康思农官方旗舰店(武汉农贸世纪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武汉康思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洋槐蜜(生产日期:2019-06-24,规格型号:480克/瓶)进行抽样检验,抽样单编号为GC20000000341630242,经检验,诺氟沙星项目不符合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风险控制情况
1.经营环节
2020年5月29日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并对武汉农贸世纪商贸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经查,武汉农贸世纪商贸有限公司购进该批次洋槐蜜6瓶(生产日期:2019-06-24,规格型号:480克/瓶),共计2.88公斤,货值180元,已全部被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购买用于监督抽检,无库存,现场已无不合格产品,无产品流入市场。
2.生产环节
2020年5月29日武汉市江夏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送达检验报告并对武汉康思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施现场检查。经查,武汉康思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洋槐蜜(生产日期:2019-06-24,规格型号:480克/瓶)共8瓶, 6瓶销往天猫经营商武汉农贸世纪商贸有限公司(被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购买用于监督抽检),销售价格是30元/瓶,销售额是180元,2瓶用于公司自检,故该批次不合格产品洋槐蜜已全部用于检验,无产品流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