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食用农产品100批次,不合格3批次;餐饮食品8批次,不合格1批次;水果制品3批次;饼干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3批次,豆制品4批次,方便食品2批次,蜂产品1批次,糕点3批次,酒类7批次,粮食加工品10批次,肉制品14批次,乳制品8批次,食糖5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8批次,蔬菜制品5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2批次,水产制品4批次,速冻食品4批次,调味品11批次,饮料6批次以上均未检出不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博山城东小吕鲜菜店的韭菜,氧乐果的检出值为2.59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检测机构为山东标准检测。
(二)博山城东威怡农产品经营部的乌鸡,恩诺沙星检出值为3229.4μg/kg,标准规定为≤100μg/kg,甲氧苄啶检出值为726.4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50μg/kg,检测机构为山东标准检测。
(三)博山白塔利清百货店销售的鸡蛋,氟虫腈检出值为0.037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检测机构为山东标准检测。
(四)朱囡(博山白塔掩的村北园路从南到北第五间营业房)的筷子,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检出值为0.098mg/10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山东标准检测。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