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1):
1、浏阳市第六中学经营的餐饮食品油条,经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发现,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长沙县星沙中学(长沙县星沙中心学校)使用的餐饮食品餐盘(餐饮具),经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发现,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3、长沙县星沙中学(长沙县星沙中心学校)使用的餐饮食品菜勺(餐饮具),经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发现,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4、宁乡天之润超市经营的糕点小被卷软软的蒸蛋糕卷(抹茶豆乳味),经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发现,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5、宁乡天之润超市经营的糕点小被卷软软的蒸蛋糕卷(巧克力芒果味),经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发现,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6、长沙市天心区郭宗德蔬菜店经营的食用农产品小米椒,经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发现,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7、长沙高新开发区挖井人桶装水经营部经营的桶装饮用水,经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发现,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8、湖南益元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糕点芝苓丸(糕点),经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发现,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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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处理。公众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请拨打投诉举报热线“12315”进行举报。
二、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2)。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3 不合格项目小知识.docx
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