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完成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353批次,涉及酒类、餐饮食品、饮料、水果制品、肉制品等18类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345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见附件)。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鸡西市鸡冠区渔家傲炭烤全鱼饭店自制销售的油炸芝麻大饼(加工日期2020年5月29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牡丹江市物尔美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哈尔滨王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笨熊瓜子梅(生产日期2019年11月24日),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调查核实,确认该样品实际分类为蜜饯凉果中的凉果类,调查结论为标签标识不符合预包装食品通则要求)。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大连分公司。
(三)铁锋区海强早餐店自制销售的油条(加工日期2020年5月25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四)建华区丽红绿都鹤乡烧饼快餐店自制销售的油条(加工日期2020年5月25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谱尼测试科技有限公司。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双鸭山市四方台区新天天果业分店销售的标称黑龙江农垦德龙乳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豆粉(生产日期2019年9月12日),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
(二)哈尔滨市比优特商贸有限公司林甸分公司销售的标称鹤岗市龙鹤食品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哈瓦斯肉肠(生产日期2020年5月1日),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质量监督检测研究院。
三、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问题
(一)铁锋区真家食品商行销售的标称大兴安岭鼎蓝生物工程有限公司生产的野生蓝莓冰酒(生产日期2019年9月5日),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值。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肇州县槟榔百果汇果蔬超市销售的标称哈尔滨玉泉玉特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乌鲁把原浆王酒(生产日期2018年3月12日),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值。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