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测情况
本次抽检的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豆制品、糕点、酒类、肉制品、水产制品、速冻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蜂产品、食用农产品等共387批次,经温州市质量技术检测科学研究院检测,结果合格产品387批次,合格率为100%。
二、消费提示
消费者购买时,应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留存购物凭证,要注意查看包装是否完整,以及包装标示的产品生产日期、保质期、贮存条件、配料表、生产厂名、厂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购买后,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融化、有没有变质,保存时按照标签所示方式保存,避免储存条件不当导致微生物超标。食用前,应注意观察食品外观是否正常,有无异味、霉变等现象,一旦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食用。
消费者如果发现购买的食品安全问题,请及时拨打12345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