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合格产品具体信息如下:
(一)泗县安吉尔纯净水厂销售的安吉纯净水,规格型号15.1L/桶,不合格项目:铜绿假单胞菌║0,0,0,0,1 CFU/250mL║n=5,c=0,m=0 CFU/250mL,承检机构为安徽经纬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泗县一品清纯净水厂销售的一品清纯净水,规格型号15.1L/桶,不合格项目:铜绿假单胞菌║3,2,5,7,9 CFU/250mL║n=5,c=0,m=0 CFU/250mL,承检机构为安徽经纬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灵璧县福天水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福昊山泉包装饮用水,规格型号18L/桶,不合格项目:铜绿假单胞菌║2,4,6,1,3 CFU/250mL║n=5,c=0,m=0 CFU/250mL,承检机构为安徽经纬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依法进行了调查处理,查明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成因,制定整改措施。
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1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