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本次抽检粮食加工品共10批次样品,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0批次。具体为大米2批次,全部合格;吉祥杂交米1批次,全部合格;段氏香米(大米)1批次,全部合格;丝苗香米(大米)1批次,全部合格;秀丰精米(大米)1批次,全部合格;玉泉湖米1批次,全部合格;凤凰香粘米1批次,全部合格;泰香丝苗米1批次,全部合格;月芽香米1批次,全部合格。抽样、承检机构为国家煤化工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安徽)(淮南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抽检合格,仅指该企业该批次产品所检项目合格。
市场监管部门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谨慎购买临近保质期的产品。
特此通告。
附件1: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