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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33期市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0-08-23 14:27 来源: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饮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蛋制品、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等12类食品4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2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微生物指标问题。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饮料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蛋制品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糖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等12类食品4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2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微生物指标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庐江县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庐江县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微生物指标问题

  合肥市宋冲山泉水厂生产的饮用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特此通告。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19日













日期:2020-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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