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方便食品、酒类、餐饮食品、饮料、茶叶及相关制品5大类食品86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方便食品、酒类、餐饮食品、饮料4大类4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质量不达标、污染物超标、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等问题。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富平县嘉卓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三原兴邦油品有限公司委托三原王小毛米线加工厂生产的(张兴邦+字母)牌鸡汤米线(麻辣味),1批次水分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山阳县客都购物广场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陕西葚皇本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葚皇贡+图形)牌葚皇本草桑葚酒,1批次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礼泉县烟霞张养妮农家乐销售的自制皮冻,1批次铬(以Cr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标称西安百慕大商贸有限公司委托陕西维尔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古都老回味)牌古都老回味(风味饮料),1批次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西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