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食用农产品173批次,不合格3批次;饮料12批次,不合格1批次;餐饮食品16批次,不合格2批次;调味品56批次,粮食加工品15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36批次,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餐饮食品2批次:1.中山市古镇睿富食店的菜碟,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检出值为0.074mg/100cm2,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的要求。2.中山市古镇睿富食店的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检出值为0.034mg/100cm2,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的要求。
食用农产品3批次:1.中山市龙泉学校的猪肉,五氯酚酸钠检出值为7.98μ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使用的要求;2.中山市坦洲华特雅学校的鸡蛋,恩诺沙星检出值为1022
μ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使用的要求。3.中山市西区带喜杂货店销售的清远鸡蛋 ,恩诺沙星检出值为8.38μ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使用的要求。
饮料1批次:中山市广大汇翠学校的汪洋冰泉-桶装水,溴酸盐检出值为0.02mg/L,超出标准规定≤0.01mg/L的要求。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要求经营者采取有效管理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期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投诉电话12345。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