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根据《市场监管总 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 年)〉的通知》(国市监食经〔2020〕61 号)要求,省市场监 督管理局、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卫生健康委结合我省实际, 联合制定了《安徽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年)》,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安徽省教育厅
安 徽 省 公 安 厅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0 年 8 月 18 日
(此件主动公开)
安徽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实施方案
(2020-2022 年)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 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巩固成果、提质扩面、补齐短板、走 在前列”,推动学校(含幼儿园)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 现代化,保障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 局、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卫健委四部委制定的《校园食品安 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年)》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 本行动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 校长负责制、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以下称供餐单位)食品 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部门监督管理责任,聚焦校园食品安全突 出问题、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筑牢基础、补齐短板、提 升水平,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遏制发生群体性重 大食品安全事故,不断提高师生和家长对校园食品安全的获得 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具体目标
1.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100%建立并逐步完善。
2.学校食堂、供餐单位食品安全自查率100%。
3.学校食堂大宗食品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率80%。
4.学校食堂“视频厨房”实施率100%。
5.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互联网+视频厨房”实施率100%。
6.学校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不发生引起舆情的食品安全 事件。
7.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管理员抽考率达到100%。
8.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对供餐单位、学校食堂、校园周边餐 饮门店和食品销售单位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持续加大监督检 查力度,每家单位每年监督检查不少于4次。
三、重点任务
1.全面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建立完善 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方案,规范食品安全自查,严厉查处校内食 品经营者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
2.严格落实供餐单位、校园周边餐饮门店和食品销售单位 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厉查处无证经营和超范围经营行为。
3.严厉查处采购、销售或加工制作腐败变质、霉变生虫等 感官性状异常和超过保质期等食品和食品添加剂行为。
4.严厉查处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
5.严厉查处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 未经洗净、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行为。
6.严厉查处未按规定制定和实施经营过程控制要求的行为。
7.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保证学生营养餐质量安全。
8.学校食堂、供餐单位全面推行“互联网+视频厨房”建设。
9.供餐单位全面推行食品安全管理体系。
10.广泛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四、主要措施及分工
(一)全面落实校外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供餐单位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健全食品安全管 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完善并落实原料进货查 验、食品加工制作、配送分餐全过程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加 强食品安全日常管理,防控食品安全事故发生。
1.科学防控安全风险。全面分析企业经营全过程的食品安 全风险,制定针对性强、科学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风险 防控要求,督促从业人员严格落实。每周开展食品安全自查。 建立HACCP或ISO22000体系,并通过认证。(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2.严格查验进货原料。制定严格的食品原料供货要求。严 格筛选食品原料供应商,定点采购食品原料,建立供货者评价 和退出机制;倡导建立原料供应基地、与大型食品生产或销售 企业签订长期供货协议。明确专人负责食品原料进货查验,严 格执行查验要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3.规范加工制作行为。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要求,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做到烧熟煮透食品、分开存放 生熟食品、彻底清洗消毒餐用具、按规定的温度和时间配送食品等。(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4.推行供餐单位“互联网+视频厨房”。积极推进“互联网+视频厨房”建设,强化供餐单位自身食品安全管理,及时发现 并纠正存在的问题。向学校、市场监管部门、教育部门公开食 品加工制作信息,主动接受监督。(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5.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定期对大宗食品原料、餐用具 清洗消毒效果等进行检验检测。充分运用物联网、人工智能等 技术,提升原料溯源把关、设施设备管控、人员行为纠偏等的 智能化水平。(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二)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
学校要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要求, 实行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健全完善校园食品安全管 理体系和制度,落实相关要求,明确各环节、各岗位的食品安 全制定要求,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安全要求,加强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制度建设,及时研究解决校园食 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6.自查整改食品安全问题隐患。结合实际,认真分析校园 食品安全的风险点,针对性制定明确、可操作的防控要求并严 格落实。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自查制度、自查计划,对自查中 发现的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迅速采取整改措施并及时复核整 改效果。(教育部门负责)
7.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统一配送或集中定点采购。学校食堂的米面粮油类、畜禽蛋类、肉及肉制品类、豆制品类等大宗食品实行公开招标、统一配送或集中定点采购。学校原则 上在属地教育部门公开招标并确定的大宗食品供货商名录中选 择供货商,签订供货协议。鼓励种养殖基地、定点屠宰场、生 产企业等单位直接为学校配送食品,减少中间环节。(教育部门 负责)
8.规范加工制作行为。要督促学校食堂等校园内食品经营 单位强化相关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员、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 训考核,促使其全面掌握和严格落实各项食品安全要求。结合 实际,采用色标管理、五常、6T等食品安全管理方法,提升学 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鼓励学校食堂建立HACCP体系或ISO22000 体系,并通过认证。倡导实行分餐制。(教育部门负责)
9.全面推行学校食堂“视频厨房”。2020年底前,学校食 堂“视频厨房”实施率达100%;2022年底前,中小学及幼儿园 食堂“互联网+视频厨房”实施率达100%。通过将视频信息接入 学校或教育部门网页、APP以及第三方平台等方式,实现“互联 网+视频厨房”。学校负责人和食堂管理人员要通过“互联网+视 频厨房”,随机抽查食堂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发现食堂食品安全 问题,及时予以纠正。鼓励学生家长借助“互联网+视频厨房”, 参与学校食堂的监督。大力推进中小学和幼儿园食堂建设智能 “视频厨房”,融合人工智能、物联网技术和信息化系统,提升 学校食堂智慧化管理能力。(教育部门负责)
10.建立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中小学、幼儿园要按照
《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 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市监食经〔2019〕68号) 要求,制定陪餐制度和计划,明确陪餐人员和要求,做好陪餐 记录。(教育部门负责)
11.加强承包或委托经营者、供餐单位管理。中小学、幼儿 园食堂原则上采用自营方式供餐(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义 务教育学校食堂不得对外承包或者委托经营)。食堂承包或委托 经营的,应严格遴选食堂承包或委托经营者,加强日常食品安 全管理。采用供餐单位提供餐食的学校,应选择通过HACCP或 ISO22000体系认证的供餐单位。(教育部门负责)
12.建立和完善学校饮用水安全长效机制。学校要加强对饮 用水安全性检测,有专人对饮用水设备定期进行安全卫生巡查 并做好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进行整改。(教育部门负责)
(三)切实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13.严惩重处违法犯罪行为。严惩重处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 规行为,主动公开查处结果,及时将相关信息归集至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加强信用监管。及时受理、依法立案侦查 涉嫌犯罪的危害食品安全案件,依法严厉打击校园食品安全犯 罪行为。(市场监管、公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4.促进学校食堂提档升级。重点加强民工子弟学校、乡村小规模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食堂等薄弱环节的提升力度,不断加大学校食堂的资金投入,对硬件设 施进行改造,完善食堂设施。(教育部门负责)
15.落实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进一步提高农 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伙房)供餐比例,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 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基本实现学校食堂(伙房)供餐。健全并落 实大宗食品采购、进货查验、加工制作等制度,确保学生营养 餐质量安全。加强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食堂监督管理。(教育、 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6.及时消除学校饮用水安全隐患。各级卫生健康、教育、 市场监管部门要建立学校饮用水安全联合检查;对采用自备井 和二次供水的学校,要建立台账、定期检查,督促学校全面落 实饮用水安全保障措施,及时消除学校饮用水安全隐患。(卫生 健康、教育、市场监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加强食源性疾病防控。指导学校开展食源性疾病预防知 识教育。规范食源性疾病流行病学调查、报告行为,加强食源 性疾病信息通报。涉及食品安全事故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 当在调查结束后向同级市场监管部门提交流行病学调查报告。(卫生健康部门负责)
(四)广泛开展宣传,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社会共治
18.加强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宣传教育。将食品安全和营养 健康知识融入义务教育阶段健康教育课程内容,不断提升中小学生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广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通过主题班会、专题征文、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喜闻乐见的形式, 向师生有效传递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知识。对学校提供营养指 导,倡导健康饮食理念。(教育、卫生健康部门按职责分工负 责)
19.采取营养健康干预措施。创建学校健康食堂。指导学校 优化膳食结构,采取措施减油、减盐、减糖。(教育、卫生健 康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加强社会共治。健全学校食品安全投诉举报机制,畅通 渠道,积极听取学生家长及社会各界对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意 见、建议。引导新闻媒体真实、客观报道学校食品安全状况, 客观、公正开展舆论监督。具备条件的中小学和幼儿园应建立 家长委员会代表参与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机制。(教育、市 场监管、公安、卫生健康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校园食品安 全守护行动的重要意义,提升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保持 清醒认识,增强底线意识,定期研究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层层 明确、逐级压实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防范化解 校园食品安全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校园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 底线。各地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在本地区 部署开展2020至2022年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
(二)强化政策保障。各部门要积极推动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将校园食品安全纳入党政同责考核内容,定期研究解决重 大问题,健全长效机制,出台制度措施,并在经费保障、人员 配备等方面给予政策倾斜。将学校食品安全提升经费纳入当地 政府食品安全预算。
(三)扎实有力推进。围绕全面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 长)负责制和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开展突出问题治理, 及时发现问题隐患,研究采取解决办法。坚持问题导向,适时 调整工作重点,采取针对性措施,集中力量解决师生及家长反 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深入开展。各 部门要健全定期会商、联动执法等校园食品安全制度和长效机 制,畅通沟通渠道,强化部门间工作通报和信息共享,共同研 究解决问题,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四)巩固总结提升。针对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组织开展 “回头看”。对五年内发生过校园食品安全事件和学校食物中 毒事故的县(市、区)及供餐单位、学校食堂,开展一次联合 督导。对督导中发现仍存在食品安全问题隐患的,挂牌督办, 逐一销账。认真总结工作成果,将成效好、可复制、可推广的 措施和经验,上升为工作制度或长效机制,并及时报送省级对 口部门。
每年7月1日、12月15日前,各市及省管县(市)市场监管、 教育、公安和卫生健康部门要对口报送半年或全年工作总结和工作情况统计表(见附件)。2022年12月15日前,各部门要报送三年工作总结。
省市场监管局联系人:汪建明联系电话:0551-63356703
省教育厅联系人:金威威联系电话:0551-62813105
省公安厅联系人:孙德勇联系电话:0551-62801033
省卫健委联系人:孙静联系电话:0551-62998556
附件: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安徽省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