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8月14日,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第30期食品抽检信息。近期该局组织对饮料、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糕点4大类食品118批次样品进行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饮料、酒类、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3大类8批次样品检出微生物污染、质量不达标问题。
3批次样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3批次样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标称陕西易福源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包装饮用水、标称西安和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饮用纯净水、标称彬州林森大自然水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大自然包装饮用水(饮用纯净水),均检出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规定铜绿假单胞菌标准值为n=5,c=0,m=0,单位为CFU/250mL。桶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超标原因可能是水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部分企业对环境卫生监管不到位,操作不够规范,生产过程中交叉污染;流通环节中,存放时间长,水桶多次循环使用增加了二次污染风险。
5批次样品检出质量不达标问题
不合格样品中,有5批次样品检出质量不达标问题。其中,山阳县客都购物广场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陕西葚皇本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葚皇贡+图形)牌葚皇贡桑葚酒和1批次(葚皇贡+图形)牌紫丹香露检出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
酒精度又称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即体积(容量)的百分数。酒精度是酒的一个理化指标,酒精度含量应符合其标签明示值±1.0%vol。造成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质量控制不当、检验能力不足造成检验结果偏差。
还有,潼关县艾乐购生鲜超市销售的1批次原味瓜子、汉中桃心岛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桃心岛劳动东路超市销售的1批次星火无味瓜籽、镇安米多多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1批次干炒瓜子均检出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过氧化值反映了食用油脂新鲜度和氧化酸败程度,一般来说过氧化值越高其酸败度越厉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中规定熟制葵花籽类过氧化值(以脂肪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80g/100g。坚果与籽类食品本身含有较高含量的不饱和脂肪酸,受温度过高、阳光直射、与空气长时间直接接触等环境因素影响更容易被氧化,因此,造成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也可能是终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食用过氧化值超标的食品一般不会对人体的健康产生损害,但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生产经营者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30期)不合格样品信息
(来源: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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