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市食品生产许可工作,督促食品生产者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我局重新修订了《深圳市食品生产许可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意见,请各有关单位、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研究,于2020年8月25日前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反馈我局。
联系人:关宏舵,联系电话和传真:83070310。
邮箱:shenpifuwuchu@mail.amr.sz.gov.cn。
特此通告。
附件:深圳市食品生产许可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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