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铜川市委、铜川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就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提出了具体工作举措,内容涉及建立最严谨的标准、实施最严格的监管、实行最严厉的处罚、坚持最严肃的问责、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动食品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管理能力、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和加强组织领导等方面。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2020年,初步建立基于风险分析和全供应链管理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全市食品生产企业基本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包装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追溯“二维码”标识加贴率达100%,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食品抽检合格率稳定在98%以上,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率100%,食品安全违法案件查办率100%,学校(含幼儿园)食堂“明厨亮灶”覆盖率100%,重大食品安全风险基本得到控制,公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显著提升,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基本相适应。
《实施意见》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根据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的改革任务和工作要求,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人。市食安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协调机制,充分运用考核评议“指挥棒”作用,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全市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完善对各级党委、政府和市新区管委会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制度,将食品安全工作作为相关牵头责任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重点任务。
《实施意见》的出台,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战略提供了目标指向和基本遵循,有利于加快建立食品安全领域现代化治理体系,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的监管能力,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推动食品安全形势持续改善,切实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