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FDA发布了一项最终规定,要求发酵和水解食品,或含有发酵或水解成分的食品,必须符合“无麸质”的要求。最后一条名为“发酵或水解食品的无麸质标签”的规定涵盖了酸奶、酸菜、泡菜、奶酪、绿橄榄、FDA监管的啤酒和葡萄酒等食品,以及用于改善加工食品(如汤、酱汁和调味料)风味或质地的水解植物蛋白。
由于水解和发酵食品中的面筋蛋白不再完整,并且目前无法通过测试充分检测和量化,因此最终规则指出,FDA将根据制造商保存的记录确定其合规性,以证明其食品在发酵或水解前不含麸质。它还包括对蒸馏食品(如醋)合规性的讨论。该规则并没有改变FDA在2013年建立的“无麸质”定义。
“无麸质”的定义旨在保护患有乳糜泻(一种遗传性、慢性小肠炎症性疾病)的人,建议他们避免饮食中的所有麸质来源,以防止与该疾病相关的不良健康影响。
美国FDA于2015年11月18日发布了有关发酵和水解食品合规性要求的拟议规则。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食品资讯中心编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www.sqrdap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