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中,检查组逐一对全县3家包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进行了检查,重点检查水源水保护情况,回收桶的贮存、挑拣、洗桶,灌装,封口,出厂检验以及管道清洗等关键环节。对检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点责令各生产企业在5个工作日内完毕整改。
8月7日,该局再次组织3家重点包装饮用水生产企业负责人深入各生产企业生产现场进行了突击检查。结合检查发现问题,对各企业负责人进行了集中约谈,并提出“五加强五严禁”要求:一是加强水源水保护,每年定期开展水源水检测,严禁生产中使用不符合GB5749的水源水;二是加强灌装车间空气洁净度检测,严禁手动灌装、封盖;三是加强出厂检测,严禁使用不符合GB7718-2011的标识标签;四是加强生产人员卫生管理,严禁洁净区工作人员与非洁净区工作人员互窜;五是加强管道清洗消毒,严禁使用禁用清洗剂和清洗不彻底。约谈会最后强调,各生产企业务必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GB14881-2013和《包装饮用水生产许可审查细则》等规定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整改,对到期仍未整改完毕和整改不到位的将予以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