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餐饮食品72批次,不合格3批次;食用农产品89批次,不合格2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50批次,全部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餐饮食品不合格3批次:1.中山市纪中三鑫凯茵学校的餐碗,检出大肠菌群,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的要求;2.中山市横栏华文学校的餐碗,检出大肠菌群,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的要求;3.中山市港口镇中心小学的餐盒,检出大肠菌群,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检出的要求。
食用农产品2批次:1.中山市石岐西厂小学的鸡蛋,氧氟沙星检出值为4.5μ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使用的要求;2.小榄镇西区小学的鸡蛋,氧氟沙星检出值为526μg/kg,不符合标准规定不得使用的要求。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要求经营者采取有效管理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校园食品安全责任重大,学校及配餐单位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主动学习食品安全知识,采取严格索取检验合格证明、通过快检测定其安全性等有效措施封堵问题食用农产品流入校园。学校校食堂及配餐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工作,对于复用餐具,要严格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彻底清洗,适当减少洗剂用量并延长清水冲洗的时间,确保彻底洗净,避免洗剂残存在餐饮具中。同时要按照科学的消毒方法进行消毒,并将消毒后的餐具及时放入有效的保洁设施内,确保餐具使用卫生安全。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期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投诉电话12345。
特此通告。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