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上半年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检饼干、餐饮食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饮料21大类食品共260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57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验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食用农产品120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酒类8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饼干2批次,餐饮食品13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4批次,豆制品5批次,方便食品2批次,蜂产品2批次,糕点7批次,粮食加工品16批次,肉制品12批次,乳制品8批次,食糖5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9批次,蔬菜制品6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4批次,水产制品4批次,水果制品1批次,速冻食品3批次,调味品11批次,饮料8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临淄区金岭磊田商店抽检的标称黑龙江省海林市雪原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老雪原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出值为0.0148g/kg,标准值为不得使用,检测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二)临淄区皇城镇秀海综合门市部抽检的豇豆,灭蝇胺检出值为1.81mg/kg,标准值为≤0.5mg/kg,检测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三)临淄区皇城镇富万家商店抽检的豇豆,灭蝇胺检出值为1.01mg/kg,标准值为≤0.5mg/kg,检测机构为青岛谱尼测试有限公司。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通告。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