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阜阳市春季学校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防控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食物中毒与传染病等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的发生,自2020年6月起,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五部门组成4个督查组,对9个县市区联合开展了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及传染病防控工作春季大检查。
此次督查,在各地全面开展内部自查和多部门联合检查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查阅资料、明查暗访、听取汇报和座谈交流相结合的方式,分组对全市35所学校食堂(其中高校3所、中小学及中等职业学校22所,幼儿园10所)及学校周边16家超市、34家餐馆进行了全方位督查。重点督查管理制度是否完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是否落实;每学期是否组织食品安全进校园并将食品安全纳入课堂开展专题教育;是否100%完成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幼儿园、中小学校门口两侧200米内食品摊贩治理工作情况;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学生健康体检情况和学校生活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教学生活设施卫生和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等其他需要检查的工作。
对督查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联合检查组现场给予反馈,要求各地必须贯彻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严格落实地方党委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教育行政部门主管责任、市场监管等部门监管责任,加强整改落实、强化隐患排查、建立长效机制,将存在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确保食品安全风险严防严管严控。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不断创新监管方式,强化部门协作,形成监管合力,持续加大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与传染病防控工作监管力度,切实提高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