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市局近期组织抽检了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速冻食品、餐饮食品、酒类、食用农产品等9类食品的252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45批次,不合格样品7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一、具体情况
粮食加工品19批、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26批、调味品2批、肉制品3批、乳制品4批、速冻食品1批、餐饮食品16批、酒类30批、食用农产品141批,不合格4批(不合格项目:1.农村优质鸡蛋:氟苯尼考、2.土泥鳅: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3.黄骨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4.财鱼:氧氟沙星),饮料10批,不合格3批(不合格项目:铜绿假单胞菌)。
二、处置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要求大冶市局监督管理局、西塞区监督管理局和铁山区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 1、 食品抽检合格信息--20200728
黄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