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餐饮环节开展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蒙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对辖区内餐饮服务商户开展了一次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专项检查行动。一是认真落实并做好相关法律规定的宣传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积极开展野生动物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宣传教育。二是结合实际严格监督检查打击违法行为。结合实际制定工作计划,认真对辖区内餐饮单位是否存在采购、存储、加工、制售野生动物情况进行了认真排查,切实摸清底数;排查重点为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等餐饮经营单位;加强对餐饮单位是否存在采购、存储、加工、制售野生动物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加强对以经营野味为特色的餐饮店、农家乐等进行持续巡查检查,并签订《餐饮服务单位保护野生动物承诺书》,发现采购、存储、加工、制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将依据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严肃从重查处。此次专项行动蒙自市局共出动执法人员43人次,车辆6辆次,检查餐饮单位100余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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