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豆制品、食用农产品等20类食品239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35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见附件),检出禁用兽药超标、重金属超标等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禁用兽药超标
湖州吉山大酒店有限公司、湖州吴兴移沿山农庄销售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湖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综合技术服务中心;
湖州浙北大厦超市有限公司仁皇山店的河虾,呋喃西林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浙江华才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重金属超标
安吉鼎吉餐厅销售的面包蟹,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通标标准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湖州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安吉县、吴兴区、南太湖新区市场监管局(分局)依法予以查处。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区县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向社会公布风险防控措施,3个月内向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