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市本级抽检13类食品共16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159批次,不合格1批次(抽检明细详见附件),合格率99.38%。其中,合格食品包括:粮食加工品26批次、调味品64批次、肉制品1批次、饮料5批次、食用油11批次、蔬菜制品17批次、水产制品3批次、淀粉制品8批次、坚果制品2批次、食用农产品1批次、食糖8批次、糕点1批次、食用盐12批次。不合格食品包括:蔬菜制品1批次。不合格问题主要检出食品添加剂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食品添加剂问题:
韶关市第一中学第一食堂的银耳干,二氧化硫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不合格项目分析:
二氧化硫:二氧化硫对食品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作用,是食品加工中常用的漂白剂和防腐剂,使用后会产生二氧化硫残留。二氧化硫进入人体后最终转化为硫酸盐并随尿液排出体外,少量摄入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食用可能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二氧化硫不符合标准的原因可能有个别生产者使用劣质原料以降低成本,其后为了提高产品色泽超量使用二氧化硫;也有可能是使用时不计量或计量不准确;还有可能是为增加保质期,防止霉变生虫,违规对其进行二氧化硫熏蒸或添加。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