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流通、餐饮环节监督抽检,本次抽检共抽取了餐饮食品、饼干、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方便食品、蜂产品、糕点、酒类、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制品、水果制品、速冻食品、调味品、饮料等21大类食品的289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81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检验项目详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餐饮食品17批次,不合格3批次;食用农产品141批次,不合格5批次;饼干2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6批次,豆制品4批次,方便食品2批次,蜂产品2批次,糕点5批次,酒类7批次,粮食加工品19批次,肉制品12批次,乳制品8批次,食糖5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9批次,蔬菜制品6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2批次,水产制品5批次,水果制品3批次,速冻食品4批次,调味品12批次,饮料8批次以上均未检出不合格。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张店张增花水产品商行销售的小龙虾,呋喃西林代谢物检出值为1.6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中质华检。
(二)张店宏盛水产商行销售的大闸蟹,呋喃西林代谢物检出值为1.6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中质华检。
(三)张店口口丁酸菜鱼馆的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检出值为0.0197m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中质华检。
(四)张店区瑞一佳食品商行销售的鲜鸡蛋,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检出值为3.9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中质华检。
(五)张店吴双杰烧烤店的葱,氧乐果检出值为0.74mg/kg,标准规定为≤0.02mg/kg,检测机构为中质华检。
(六)张店张美娥快餐店的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224mg/kg,标准规定为≤100mg/kg,检测机构为中质华检。
(七)张店闽南洋餐饮店的自消毒餐盘,大肠菌群检出值为检出/50cm2,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测机构为中质华检。
(八)张店李保柱食品店的炸油条,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检出值为371mg/kg,标准规定为≤100mg/kg,检测机构为中质华检。
三、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对存在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