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发改环资〔2020〕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近期工作要点>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0〕33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关于《关于扎实推进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20〕1146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省发改委、生态环境厅研究起草了《福建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有关单位社会各界人士可于自公示之日起7日内,将意见和建议通过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邮件或传真反馈至福建省发改委。反馈意见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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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