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按照2020年省市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实施计划的要求,截至6月3日我局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饼干,冷冻饮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方便食品17类食品共计400批次样品组织了抽检。其中,省级计划抽检合格216批次,不合格83批次;市级计划抽检合格100批次,不合格1批次,样品信息详见附件。
对上述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规定开展了核查处置,责令违法生产经营者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彻查问题原因并全面整改。
现将抽检结果予以公告,并提示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电话12345反映。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