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通告的抽检信息覆盖29家学校及供餐单位,涉及粮食加工品、调味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豆制品、食用农产品(蔬菜、畜禽肉及副产品、鲜蛋)、餐饮食品共6大类,合计171批次,合格食品168批次,不合格食品3批次,抽检合格率为98.25%。
对本次通告的不合格食品,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组织市、县两级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依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对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启动核查处置。
特此通告。
附件1:171批次复学学校食堂及供餐单位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结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