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江新区建刚食品经营部销售的鲈鱼(淡水鱼)
(一)抽检基本情况。食品名称:“鲈鱼(淡水鱼)”,抽样单编号:PJ20000000806030252,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恩诺沙星项目不符合 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购进日期:2020年4月10日。
(二)现场检查情况。重庆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经营部实施了现场检查。经实地检查,该批次“鲈鱼(淡水鱼)”于重庆市渝中区西三街2号农副水产品市场2区4号重庆霞仔水产品有限公司购进,共计5.4公斤。除用于抽检的外,已于2020年4月10日全部销售完毕,无库存。当事人提供了该批次“鲈鱼(淡水鱼)”的进货票据、检测报告及供货商营业执照照片。
(三)重庆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监督该经营部停止经营并召回不合格食品。该经营部已通知供货方和消费者,主动采取召回不合格食品等风险控制措施,排查不合格原因并积极进行整改。按照相关规定在被抽检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有关不合格产品信息。
(四)其他风险控制措施。重庆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据相关规定,将该违法线索移送重庆市渝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
二、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