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抽检饮料42批次、检出2批次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钦州市钦北区小董镇骆进辉副食综合店销售的、标称都安冰泉饮料食品厂生产的“花生奶”2批次,不合格项目均为:蛋白质,检验结果为:0.42g/100g和0.40g/100g,标准值为:≥1.0g/100g。检验机构为:广西-东盟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核查处置情况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自治区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相关工作。河池市市场监管局已督促有关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不合格原因并进行整改;钦州市市场监管局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相关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向自治区市场监管局报告核查处置情况,并向社会公布。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企业相同生产日期或批次的不合格产品,请拨打12315反映。
附件: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