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地要在7月17日至8月31日的专项整治行动中,对海参养殖使用敌敌畏等农药、孔雀石绿等禁用药、氧氟沙星等停用药和假、劣兽药,以及无证经营兽药、销售原料药给养殖者和销售假、劣兽药等行为,进行拉网式、全覆盖的摸底清查。要深入实施药残监控和监督抽查,开展养殖环境药残检测,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用药、售药行为严厉打击,发现一个、查处一个、绝不姑息,严厉整肃海参养殖用药和兽药经营市场秩序。
《通知》强调,各地要加快健全海参用药日常监管机制,认真查找日常监管工作中的漏洞和短板,加快建立长效机制。要指导养殖者推行水产健康养殖,自觉规范海参养殖日常生产、用药行为,同时加强对养殖企业和养殖户的执法巡查。积极开展水产养殖规范用药科普下乡活动,广泛向海参养殖者普及法律知识,警示其禁止使用农药,假、劣兽药和禁用药,教育兽药经营者不销售原料药给养殖户,不销售假、劣兽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