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监督抽检粮食加工品、肉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水产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特殊膳食食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等16大类食品55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相关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11批次样品不合格,542批次样品合格。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一、 不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1)
(一)标称湖南福千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葛根粉,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长沙市雨花区奥沐西饼店销售的,标称长沙市马德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芝士香肠包(面包),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株洲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工大店销售的花根(糕点),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华容县三封寺镇宏泰盛购物广场销售的麻花,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标称长沙市望城区麦之味食品厂生产的毛毛虫面包和芝麻豆沙面包,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霉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隆回县步步昇总站店销售的,标称武冈市豆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卤豆腐,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桃源县丰彩好润佳商贸有限公司万和世家小区店销售的绿豆芽,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长沙河马市集商贸有限公司万科分公司销售的农家鸡,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金刚烷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湘潭市雨湖区楠竹山大热门超市销售的生黑芝麻,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酸价(以脂肪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郴州市斯迈尔精品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长豆角,经湖南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灭蝇胺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长沙、株洲、湘潭、邵阳、岳阳、常德、郴州等市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二、合格食品情况(详见附件2)
特此公示。
附件: 1. 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信息表.xls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