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完成了食品安全抽检315批次,涉及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豆制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等6大类,其中合格311批次,发现不合格4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7批次,豆制品6批次,粮食加工品88批次,肉制品7批次,乳制品15批次,均未发现不合格;食用农产品192批次,合格188批次,发现不合格4批次。
本次抽检检验项目、合格产品、不合格产品情况详见附件。
对本次公布的不合格产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已依法进行了查处。
特此通告。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0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