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情况
(一) 循化县华联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青海省军队粮油采购供应站(委托生产企业:青海汉尧农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胡都香菜籽油(规格型号:1.5升/桶,生产日期:2019-12-4),经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检验,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过氧化值检出值为6.30mmol/kg,标准规定≤6.0mmol/kg。
(二)青海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细面条(生产日期:2020-4-24),经青海省食品检验检测院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检出值为0.01797g/kg,标准规定不得使用。
对抽检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市、州市场监管局及时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依法进行查处,下架召回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二、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已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时,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x
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