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糕点、水产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等4类食品114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10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污染等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黄山、宣城、安庆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黄山、宣城、六安、安庆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一、食品添加剂问题
黄山市天润发商贸有限公司经销的、标称黄山市新如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糕(原味),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宣城八佰伴商贸有限公司大统华购物中心经销的、标称宣城幸福食品厂(原泾县幸福食品厂)生产的绿豆糕,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六安市舒城县杭埠镇鑫客隆超市经销的、标称安庆市岳西县福乐食品厂生产的绿豆糕(原味),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标称安庆市怀宁县永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糕(提子味),菌落总数、霉菌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特此通告。
附件:1. 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