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广西发生的野生蘑菇中毒事件及发病人数均较往年有较大幅度增加。为切实做好相关防范工作,6月30日,自治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野生蘑菇中毒防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部署全区落实各项防控措施。
《通知》指出,目前我区天气炎热、雨水增多,野生蘑菇进入生长旺盛期,野生蘑菇有毒无毒难以凭肉眼辨别,一旦误采误食发生中毒,往往发病急、病死率高,对生命安全危害极大。
《通知》要求,全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抓好野生蘑菇中毒防控工作。一是增强防控意识。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建立完善常态化的预防宣传、应急救治、防控保障等工作机制,全力防控误采误食野生蘑菇中毒事件发生。二是加大宣传力度。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全覆盖、多层次的立体化宣传,对农村、家庭等重点区域、重点人群进行防控宣传。三是加强监督检查。要教育督促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加工、经营野生蘑菇,紧盯农村集体聚餐、农贸市场、旅游景区、农村集市等重点场所的日常监管,加强对学校和托幼儿机构、养老机构等重点单位的督导排查,严厉打击违法销售和加工野生蘑菇行为。四是加强应急救治。要及时开展野生蘑菇中毒事故调查处置,及时发布风险提示,编制常见毒蘑菇识别与中毒防治手册,加强中毒患者的救治。
《通知》强调,各级食品安全办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加强宣传、教育、民政、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协调联动,立即部署预防野生蘑菇中毒防控工作,确保各项防控工作措施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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