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此次专项督查由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教育厅组成7个督查组,就全省大中专院校食堂食品安全相关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督查内容包括食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自查自纠情况、落实食品添加剂采购和使用登记制度情况、食品加工制作情况、食堂“明厨亮灶”建设情况、食堂环境卫生情况、保供稳价等。
此次专项督查,省食检院高度重视,充分立足自身职能,发挥食品检验检测技术能力优势,委派专门人员去往全省各地市通过现场检查、查阅档案资料等形式,突出检查了食堂卫生环境、食品原材料质量和餐具消毒保洁等情况。
期间,省食检院委派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和食品安全问题进行了详实记录,并形成台账报告及时上报督察组。
据统计,省食检院此次共在省内4个地市督查学校食堂2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