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蔬菜制品、糕点、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蜂产品、食用农产品、方便食品、豆制品8类食品81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808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总体情况
蜂产品8批次,全部合格;豆制品7批次,全部合格;淀粉及淀粉制品5批次,全部合格;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4批次,全部合格;方便食品2批次,全部合格;食用农产品734批次,其中合格样品731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糕点38批次,其中合格样品3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蔬菜制品15批次,其中合格样品14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二、不合格样品情况
1.标称河北川达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乐家优鲜超市连锁有限公司经营的梅干菜,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同时铅(以Pb计)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检验机构为国家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中心。
2.北京永顺天义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鲈鱼(活),氧氟沙星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
3.北京华辉鑫缘果蔬商贸有限公司经营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4.北京市珍品金阁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经营的帝王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5.标称郑州旺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北京妫川双信商城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经营的咸蛋黄酥,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三、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埠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附件:1.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docx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