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7月2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了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近期该局组织抽检饼干、餐饮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糕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蔬菜制品、调味品、饮料11类食品534批次样品。其中不合格样品3批次,涉及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水胺硫磷、呋喃唑酮代谢物指标。
不合格样品中,松桃农贸市场李润峰销售的尖椒检出水胺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水胺硫磷是一种广谱有机磷杀虫、杀螨剂,兼具胃毒和杀卵作用,主要用于防治果树、水稻和棉花害虫。《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9)中规定,水胺硫磷在茄果类蔬菜中的最大残留限量为0.05mg/kg。水胺硫磷属于高毒农药,少量的农药残留不会引起人体急性中毒,但长期食用农药残留超标的食品,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还有,安顺市西秀区黔腊味腊肉店销售的香肠检出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亚硝酸盐是一类无机化合物的总称,主要是指亚硝酸钠,可以在肉制品中作为护色剂和防腐剂使用。亚硝酸盐可以在体内与胺类化合物反应生成具有致癌性的亚硝胺,对人体健康带来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中规定,腌腊肉制品类中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的最大残留限量为30mg/kg。
另外,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凯运大道东门农贸市场内2号摊位(经营者:吴超)销售的、来自福泉市宏顺达肉业有限公司的水鸭肉检出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呋喃唑酮是硝基呋喃类抗生素,对大多数革兰氏阳性菌和革兰氏阴性菌、真菌和原虫等病原体均有杀灭作用。硝基呋喃类药物在生物体内能迅速代谢,和蛋白质稳定结合,故常利用代谢物的检测来反应硝基呋喃类药物的残留状况。《食品动物中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清单》(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50号)中规定,硝基呋喃类为禁止使用的药物。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自治州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遵义市、安顺市、黔东南州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自治州市场监管部门应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向省市场监管局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0年第26期)不合格样品信息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 批号 |
不合格项目║检验结果║标准值 | 分类 | 公告号 | 公告日期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检验机构 | 备注 |
1 | / | / | 松桃农贸市场李润峰 | 贵州省遵义市红花岗区松桃路松桃农贸市场90、91号摊位 | 尖椒 | 散装称重 | / | 购进日期: 2020-4-3 |
水胺硫磷║0.57mg/kg ║≤0.05mg/kg |
食用农产品 | 2020年第26期 | 2020/7/2 | 贵州省/省抽 | 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 / |
2 | 福泉市宏顺达肉业有限公司 | 贵州省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福泉市金山街道太平村 | 吴超 | 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凯运大道东门农贸市场内2号摊位 | 水鸭肉 | 散装称重 | / | 检疫日期: 2020-4-2 |
呋喃唑酮代谢物║2.26μg/kg║不得检出 | 食用农产品 | 2020年第26期 | 2020/7/2 | 贵州省/省抽 | 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 / |
3 | 安顺市西秀区黔腊味腊肉店 | 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龙泉国际4号楼1层电梯加1号铺 | 安顺市西秀区黔腊味腊肉店 | 贵州省安顺市西秀区龙泉国际4号楼1层电梯加1号铺 | 香肠 | 散装称重 | / | 2020/2/28 | 亚硝酸盐(以亚硝酸钠计)║69mg/kg║≤30mg/kg | 肉制品 | 2020年第26期 | 2020/7/2 | 贵州省/省抽 | 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 / |
(来源:贵州省市场监管局)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食品资讯中心编辑,供网友参考,欢迎转载,转载请注明出处!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www.sqrdap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