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456批次,涉及调味品、糕点、水产制品和食用农产品等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50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镇江市扬中市南园农贸市场李飞销售的韭菜,腐霉利和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英格尔检测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二、镇江市丹阳市开发区华阳菜市场13-15号万黎华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英格尔检测技术服务(上海)有限公司。
三、昆山润华商业有限公司南京瑞金分公司销售的标称苏州恒泰兴投资有限公司委托苏州好唯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葱姜料酒(调味料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扬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四、镇江市高新区悦尚超市销售的标称启东市强兴水产品厂生产的即食海蜇,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
五、南京市六合区华峦百货超市店销售的标称南京好味来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南京福安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咔嗞酥,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扬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六、连云港市灌云县杨集镇聚三源超市销售的标称连云港市灌南县瑞源食品厂生产的老鲁食品系列,糖精钠(以糖精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及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