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以及本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和相应的抽检细则,我局组织抽检了糕点(粽子)食品137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及国家有关规定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135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一、不合格样品情况
1.标称菏泽稻香村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黄米蜜枣粽,商业无菌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2.标称济南玉成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蜜枣粽,商业无菌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北京市食品安全监控和风险评估中心(北京市食品检验所)。
二、针对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调查处理,涉及外埠的已通报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特此公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4. 不合格项目说明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