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包装饮用水(矿泉水除外)中钙、镁元素限量标准》的生效日期,从2020年7月1日再次延长至2021年1月1日;
(2)“对普通食盐的限制”修订条款的生效日期,从2020年7月1日延长至2021年1月1日。
更多详情参见:https://fssai.gov.in/upload/advisories/2020/06/5eeb5bade3c17Extension_Timeline_Drinking_Water_18_06_2020.pdf、https://fssai.gov.in/upload/advisories/2020/06/5eeb5cc148849Letter_Extension_Common_Salt_18_06_2020.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