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前夕,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2020年端午节令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截至目前,全省共抽检糕点(绿豆糕、粽子)、蛋制品(咸鸭蛋)等2类食品18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初检结果)判定,180批次样品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67批次、不合格样品13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食品添加剂、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等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安庆、合肥、黄山、铜陵、宣城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合肥、黄山、六安、铜陵、宣城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
一、食品添加剂问题
(一)休宁华佳商贸有限公司(黄山)经销的、标称黄山市新如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糕(原味)(生产日期:2020/4/25),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休宁华佳商贸有限公司(黄山)经销的、标称黄山市新如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糕(原味)(生产日期:2020/4/11),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三)休宁华佳商贸有限公司(黄山)经销的、标称黄山市新如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糕(肉松味),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歙县百润发购物中心(黄山)经销的、标称歙县香溢园食品厂(黄山)生产的绿豆糕,菌落总数、大肠菌群、霉菌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宣城八佰伴商贸有限公司大统华购物中心经销的、标称宣城市幸福食品厂(原泾县幸福食品厂)生产的绿豆糕,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三)歙县华隆商贸有限公司(黄山)经销的、标称歙县朝阳食品厂(黄山)生产的绿豆糕(熟粉类、冷加工),菌落总数、过氧化值(以脂肪计)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四)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大卖场(合肥)经销的、标称安徽威尔丽食品有限公司(合肥)生产的芝麻绿豆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五)安徽安德利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大卖场(合肥)经销的、标称巢湖市李师傅食品厂生产的绿豆糕,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六)巢湖世纪联华超市发展有限公司长江路店经销的、标称巢湖市荣康食品厂生产的绿豆糕,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三、质量指标问题
(一)铜陵市铜官区百润发超市(淮河大道店)经销的、标称铜陵市泉河食品厂生产的绿豆糕,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黄山市黄山区鸿福食品坊经销的、标称泾县春欣怡食品厂(宣城)生产的春欣怡绿豆糕,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三)合肥市庐江县庐城镇好又多购物广场经销的、标称安徽省桐城市道华食品有限公司(安庆)生产的绿豆糕(蛋黄夹心),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四)六安市霍山县绿谷生态超市嘉利星城店经销的、标称铜陵市泉河食品厂生产的原味绿豆糕,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市场监管部门提示广大消费者,购买食品时要通过正规可靠渠道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等信息;查看真空包装是否漏气涨袋、有没有变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谨慎购买临近保质期的产品。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