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和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在京闭幕。两会召开期间,各代表、委员就我国食品安全监管问题积极献言建策。食品伙伴网结合各公开报道汇总整理了2020年两会期间对于特殊食品的热点声音并进行简要分析,供大家参考。
热点之母乳代用品:监管有法可依,有标准可循
母乳是婴儿最好的食品,我国鼓励母乳喂养,1995年我国颁发了《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对母乳代用品的推销、出售、广告宣传等进行规定。但该办法在2017年被废止后,我国母乳代用品的促销、宣传等监管方面出现了法律上的空白。
全国两会期间,围绕母乳代用品监管问题,全国人大代表、民建平阳基层委员会副主委、浙江温州鳌江镇联南村村委会主任陈爱珠提出了以下建议:尽快制定出台《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在法律法规层面进行保障,并在原管理办法基础上提高违法成本,增加行业禁入等条款;健全相关科学标准体系,政府部门应当制定科学、实用性的母乳代用品标准,将原有的国家和行业标准予以整合,考虑母乳代用品对象的特殊性,提高标准。
热点之跨境电商婴幼儿配方奶粉:改变税收政策,或从清单中剔除
近年来,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从国外购买奶粉已经成为一种流行。但是,跨境电商婴幼儿配方奶粉的问题也随之暴露出来,例如跨境婴幼儿奶粉走私、假冒伪劣等问题频现;跨境婴幼儿奶粉无中文标签引发多起投诉案件;跨境婴幼儿奶粉广告宣传不规范;消费者维权困难等等。因此,加强对跨境电商途径的婴幼儿配方奶粉进口的监管已势在必行。
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李翠枝对于跨境电商婴幼儿配方奶粉建议实行与其它产品相同的一般贸易税率,或将婴幼儿配方奶粉从跨境电商清单中剔除。这条建议,不仅反映了完善跨境电商税收政策的合理内容,也折射出部分通过跨境电商零售途径进口的婴幼儿配方奶粉绕过中国婴幼儿配方乳粉注册或未获注册批准的现实隐患。
热点之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纳入医院收费系统,加大其产业扶持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可以满足特殊人群的特殊需要,特别是特定疾病患者可以依靠特殊用途配方食品协助治疗。截止到目前,我国获批特医产品51个,婴儿配方食品领域的特医产品有31个,针对特定疾病患者的品类较少。我国规定特医食品的使用需要在医生指导下,而且特定全营养配方食品只能在医疗机构或药店销售,但是医院收费系统里却未对这一特殊产品建立规范的渠道。
针对以上问题全国人大代表、人福医药董事长李杰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国家健全和完善更加符合临床治疗和营养需求的审批标准,以满足更多患者需求;二是要大力加强营养学科建设,对产品使用进行专业指导;三是要相关部门考虑适时将这类产品纳入医院收费系统,同时对于重大疾病患者所急需、临床上效果得到印证的产品也可考虑纳入医保目录,进一步减轻患者负担。
热点之保健食品:科学引导有效监管,促进保健食品健康发展
新冠肺炎疫情过后,国家提倡提高国民营养健康,国人也意识到增强自身免疫力的重要性,因此保健食品行业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目前,保健食品行业存在诸多问题,例如市场管理混乱、不法分子诱导老年人购买虚假产品、夸大宣传保健食品功效导致产品信誉度不高等等。
全国人大代表、晨光生物科技集团董事长卢庆国针对现存问题提出了三点建议:一是市场监管总局进一步出台政策,支持有实力、规范生产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加大对新技术、新功效的研发;二是结合国内实际,明确保健食品审批流程,对效用良好的保健食品审批开通绿色通道,加快其进入市场的步伐;三是加大打击保健食品虚假、夸大宣传违法行为力度的同时,正确引导媒体,积极宣传优秀企业,树立正面典型,扩大中国保健食品的影响力。此外,卢庆国还提出,进行保健食品科普宣传,也是不可或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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