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一度的端午节即将来临,为保障人民群众在节日期间的食品安全,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在全省范围内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抽取粽子、再制蛋共2类食品200批次样品,检出粽子食品2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梁婆婆美味鲜粽梁兴碧销售的“腊肉粽”,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
(二)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老兵鲜卤黄遂宁销售的“蛋黄粽”,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四川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检测院。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食品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特此通告。
附件: 1. 本次检验项目.docx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