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完成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131批次,涉及酒类、蔬菜制品、蛋制品等10类食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128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见附件)。发现的主要问题是,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和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质量指标与标签标示值不符的问题
(一)延寿县玉河乡凤英商店销售的标称依兰县瑞立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锦上添花(白酒)(生产日期2018年6月22日),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值。依兰县瑞立酒业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二)巴彦县老毕酒饮批发店销售的标称哈尔滨市道里区田家烧锅酿酒厂生产的东北大茶缸(白酒)(生产日期2016年7月5日),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值。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二、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巴彦县名厨鲜菜海鲜调料行销售的标称哈尔滨市道里区君源昌酱菜厂生产的桔梗(酱腌菜)(生产日期2020年3月27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及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并向省市场监管局报告。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