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水产制品、糕点、酒类等3类食品16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57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等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合肥、芜湖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合肥、亳州、芜湖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亳州涡阳县玉豪商贸有限公司经销的、标称宁波老沈海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即食海蜇皮,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万家超市经销的、标称繁昌县福鑫食品加工厂(芜湖)生产的香酥饼(热加工),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质量指标问题
安徽省庐商商贸有限公司肥东华联第二超市(合肥)经销的、标称合肥顺心食品厂生产的特制玉带糕,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特此通告。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