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出口到巴西的肉或肉类产品源自以下动物:出口国或地区无牛瘟和无口蹄疫,得到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E)的认可;在OE认可的没有经典猪瘟的国家或地区或在MAPA认可的自由隔间或没有非洲猪瘟的国家或地区出生和成长;出口国未发生旋毛虫病或旋毛虫未检出;在登船之前,将它们以清洁和消毒的运输方式从原产地直接运输到屠宰场,并且不得与不符合以上要求的动物接触;屠宰时动物是健康的,在允许出口到巴西的企业中屠宰、生产或加工;输巴西猪肉产品的生产过程中,没有屠宰或加工不符合以上要求的产品;
(2)已获准用于运往巴西的肉类产品,必须包含证明未含有旋毛虫的兽医卫生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