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粮食加工品等4类食品15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及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147批次、不合格样品3 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质量指标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亳州、合肥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亳州、合肥等市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以上市级市场监管部门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质量指标问题
一、标称安徽方敏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亳州)生产的粉葛,二氧化硫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安徽省徽商红府连锁超市有限责任公司潜山路店(合肥)经销的、标称安徽御迎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亳州)生产的枸杞,二氧化硫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三、安徽世纪联华发展有限公司(合肥)经销的、标称安徽省徽功夫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分装)(合肥)生产的桂圆肉干,二氧化硫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特此通告。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