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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6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通告(2020年第22期)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0-05-26 15:56 来源: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水产制品和冷冻饮品4大类食品共262批次样品,发现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和冷冻饮品共6批次不合格产品,主要涉及微生物污染问题、食品添加剂问题和农兽药残留问题。
  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水产制品和冷冻饮品4大类食品共262批次样品,发现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和冷冻饮品共6批次不合格产品,主要涉及微生物污染问题、食品添加剂问题和农兽药残留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本次抽检4大类食品共262批次样品。其中,食用农产品149批次,合格148批次,不合格1批次;餐饮食品49批次,合格45批次,不合格4批次;水产制品33批次,合格33批次;冷冻饮品31批次,合格30批次,不合格1批次。产品合格和不合格信息详见附件。
 
  二、不合格样品具体信息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1、由南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川湘人家餐饮店销售的,标称南昌市文斌洗涤服务有限公司生产的餐饮具(碗、杯、盘),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由新余娃娃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酸奶棒,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3、由南昌市青山湖区绿乡村生态品味楼销售的,标称南昌市文斌洗涤服务有限公司生产的餐饮具(碗、杯、盘),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食品添加剂问题
 
  1、由景德镇市昌江区梓涵包子店销售的甜馒头,糖精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2、由鹰潭市月湖区张亮麻辣烫店销售的冻豆腐,苯甲酸及其钠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四)农兽药残留问题
 
  由芦溪县白鹤峰大酒店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西省食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通知相关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处置。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食品经营环节相关单位立即采取停止销售、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将查实的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通报相关管理部门。目前,对部分相关涉事单位已依法进行立案调查。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时,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食品安全消费提示信息可在省市场监管局官网上查询。
 
  特此通告。
 
  附件:   本次检验项目.doc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
 
  2020年5月20日
 
日期:2020-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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